澄迈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澄迈县政府   2023-06-21   浏览:44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 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集聚效应,打造地理标志产品的响亮品牌,把“澄迈福橙”“福山咖啡”“澄迈苦丁茶”“澄迈桥头地瓜”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提升我县农产品优势特色和附加值,增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的有力抓手,助推我县经济、贸易、文化发展规划全面实施。

二、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3年的示范区建设,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受疫情及国内外市场变化影响,澄迈县特色农产品作为地方优势产业,在产业升级、地理标志规范管理、品牌打造、营销推广等方面暴露出不足,阻碍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扶持和壮大农业产业已刻不容缓。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形势下,地理标志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要支撑日益突显。澄迈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对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推动和引领澄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旅 游迈入发展 “快车道”,带动全县乃至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目标

依托澄迈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积极创建“ 国家地理标 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到 2022 年底,新增地理标志申请 6 件以上, 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 4 家以上;到2023年底,创建 1个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到2024年9月底,新增地理标志注册6件以上,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4家以上,培育一个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明显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较大提升,显著提升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能力。

(一)全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形成良好地理标志发展氛围和培育态势,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地理标志保护,形成良好的地理标志工作态势,充分发挥市监、发改、商务、农业、教科、文体、财政、旅游、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相互协调推动,加强行业品牌建设引导作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地理标志工作覆盖面。

(二)进一步强化澄迈县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宣传。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将澄迈旅游、文化同澄迈特产、企业、品牌相互融合,在各类节庆活动中搭建澄迈品牌形象展示区,不断拓展企业宣传推广平台。二是推动优质的农产品品牌资源与好的品牌策划企业对接,不断提高澄迈品牌策划宣传的专业化,进一步提高澄迈品牌的宣传和策划品味。三是强化海南元素的企业品牌的应用,避免采用生搬硬套的硬广告,通过澄迈宣传片、旅游宣传活动、主题活动、会展论坛等形式,突出澄江迈岭的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将澄迈要素与产品品牌融合,打造高端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加大力度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抓好一件地理标志,带动一批特色 品牌”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我县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专业性、 聚合性的优势,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有组织地引导农民进行产业化、订单化、品牌化经营,实行统一农产品生产计划, 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经营,建立企业加农户、契约加服务、商标加市场的利益共同体;按照“择优扶持、定向培育”的原则,实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发展梯队,盘活农产品商标资源,对农产品商标的使用、印制、许可使用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精准指导和管理,确保农产品商标 “用得好、用的活”。

(四)重点加强示范性大型农业企业培育。有重点地培育更多的本地高端品牌和大型农业企业,加强海南品牌的影响力。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帮扶效益显著的企业和优势农产品企业开展细致有效的地理标志工作指导,对地理标志培育、保护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战略优化,形成以地理标志为主导,示范企业为核心,农产品资源为基础,农户收入增长为目标的示范企业创建新模式,树立典型,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以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示范辐射作用。

(五)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保护地理标志资源。随着机构改革工作及示范区工作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效、专业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对我县地理标志品牌运用、保护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协调沟通机制,加强政企协作、区域协作,指导企业提高打假的积极性和专业性,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我县地理标志信誉和发展空间。

四、工作任务

(一)夯实保护制度,引领协同推进

制定《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二)健全工作体系,引领特色质量

1.健全标准体系。抓好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围绕“澄迈福橙”“福山咖啡”“澄迈苦丁茶”“澄迈桥头地瓜”四个地理标志产品,在现有执行标准基础上,结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上述产品的标准,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地理标志产品全过程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推动澄迈县各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2.完善示范区质量体系,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和特色。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推进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发展;引导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逐步完善溯源制度,建立从产品生产到销售的信息网络和内部局域网络,对产品进行安全追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和质 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三)加大保护力度,引领水平提升

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地理专用标志规范使用,指导企业等及时申请地理专用标志使用。强化标准执行和开展打击冒用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品质和声誉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标准执行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企业严格依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产品品质和品牌保护。严厉查处盗用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侵犯地理证明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片,规范一区。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包装制作,严厉查处违法印制专用标识标志的包装生产企业,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种植标准化、经营秩序规范化、产业发展长效化,为澄迈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县市监局)

(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宣传交流

1.规范品牌形象。制定上述地理标志品牌视觉体系建设,梳理品牌故事,优化产品包装和宣传材料。支持研究探索地理标 志品牌运营,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构建完善地理标志品牌经营管理体系。深挖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价值和历史人文故事,打通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商标注册、品牌 策划推广等链条,集中力量、精耕细作、量身塑造品牌形象,彰显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监局)

2.扩大品牌效应。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品展示、推介会,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产品交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澄迈地理标志产品的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注 重对区域品牌的保护、开发和提升,重点支持各产品行业协会对地理标志品牌的保护、扶持、宣传推广和应用力度,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3.开展地理标志宣传培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和 舆论引导,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升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意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4.加强品牌宣传。组织采编从历史文化、工艺特色、产品质量等全方位展示澄迈地理标志产品魅力的文字、图片和视频材料,通过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开展特色产品品牌和知名企业的宣传,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宣传、群众参与品牌传播工作当中,营造政府重视品牌、企业打造品牌、人人关注品牌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

(五)加强合作共赢,引领市场开拓

建立澄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涉外制度,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合作,利用各类平台及项目,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加快澄迈地理标志产品走出海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

 

(六)实施管理提升战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

1.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模式,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进行质量技术管理培训,在企业中积极推广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加强质量控制环节管理和创新优化,规范生产流程和工艺规程。引导企业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产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产品质检队伍,形成满足本企业产品质量管理需求的工作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发挥行业自律、企业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市监局)

2.加强区域质量监管。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查 的频次和覆盖面,加强对各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质量风险规律研究,完善质量预警机制。依法查处市场上产品标识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质量违法案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七)实施服务兴业战略,切实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1. 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订行业规范,落实行业管理措施,规范行业竞争行为;针对低质低价、无序竞争的状态,制订各地理标志产品行业自律协议;引导行业内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推广“三品一标”等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避免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2. 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 “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质量诚信较差企业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监督效能,改善企业主体责任及诚信意识。加强舆情监控和处置,密切关注各方有关我县地理标志产品方面的报道,及时进行分析筛理,对可能引起重大影响的,及时协调处置。(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监局局、县融媒体中心、网信办)

 

( 八)打造公共服务平台,聚集服务资源

1.搭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汇聚地理标志信息资源和优质服务资源,搭建供需对接和服务共享平台。平台汇集地理标志知识培训、产品推介、供需对接、维权服务、政策发布、标准汇集、备案信息检索、溯源查询等功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市监局)

2.建设澄迈县地理标志官方公众号和视频号,展示产品品牌形象,记录品牌建设,传播生产技术,共享销售信息,开展品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

(九)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创新

1.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科技创新,改进生产加工技术,引进先进设备;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协作,发展科技生产联合体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创建升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品种,加大产品开发设计力度,研发核心产品,打造自身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县工信科局)

2.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引导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在行业中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的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科局)

 

五、进度安排

( 一 )2022年3月

制定出台《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

( 二)2022年3月--2022年12月

发布和实施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升级,指导和鼓励企业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之路,促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品牌形象,完善匹配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品牌宣传工作。

(三)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在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示范区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窗口,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规程、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强化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提高生产加工技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2024 年 1 月--2024 年 10 月。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产业部门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管部门监督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地 理标志产品合作组织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的作用。建立行业内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行业自律机制,在行业协会章程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门机构,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管理、统一维权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网信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澄迈县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 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销。
各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 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普及地理标志产品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举办产品展销、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大力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旅游景点、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加强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投入,划拨创建示范区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确保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充分发挥各产品行业协会“桥梁、自律、维权、服务”的功能,及时将有关政策措施传达到企业,并在行业内营造创新创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氛围,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五)健全考核体系。
在已开展的双打考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基础上,建立导向明确、重点突出的常态化地理标志信息统计制度,为密切掌握示范区情况,开展分类指导和工作考核提供支撑;修订管理办法、完善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强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
澄迈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
作者:澄迈县政府   2023-06-21   浏览:4403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地理标志保护,深化地理标志管理改革,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推动地理标志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 范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 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海南建省办经济特区 3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引,认真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集聚效应,打造地理标志产品的响亮品牌,把“澄迈福橙”“福山咖啡”“澄迈苦丁茶”“澄迈桥头地瓜”等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作为提升我县农产品优势特色和附加值,增强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的有力抓手,助推我县经济、贸易、文化发展规划全面实施。

二、创建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3年的示范区建设,增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意识,建立完善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当前,受疫情及国内外市场变化影响,澄迈县特色农产品作为地方优势产业,在产业升级、地理标志规范管理、品牌打造、营销推广等方面暴露出不足,阻碍了当地农业产业的快速发展, 因此扶持和壮大农业产业已刻不容缓。特别是在当前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形势下,地理标志作为推动乡村振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 重要支撑日益突显。澄迈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设对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推动和引领澄迈地方经济、社会、文化、旅 游迈入发展 “快车道”,带动全县乃至全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的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三、建设目标

依托澄迈县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品牌,积极创建“ 国家地理标 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到 2022 年底,新增地理标志申请 6 件以上, 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 4 家以上;到2023年底,创建 1个省级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到2024年9月底,新增地理标志注册6件以上,新增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主体4家以上,培育一个地理标志优势产业,地理标志品牌价值明显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较大提升,显著提升地理标志助力乡村振兴能力。

(一)全力推动地理标志保护工作,推动产业发展。进一步形成良好地理标志发展氛围和培育态势,政府各部门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地理标志保护,形成良好的地理标志工作态势,充分发挥市监、发改、商务、农业、教科、文体、财政、旅游、金融等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相互协调推动,加强行业品牌建设引导作用,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意识宣传工作,进一步扩大地理标志工作覆盖面。

(二)进一步强化澄迈县地理标志品牌形象宣传。一是进一步创新“政府搭台、企业唱戏”的模式,将澄迈旅游、文化同澄迈特产、企业、品牌相互融合,在各类节庆活动中搭建澄迈品牌形象展示区,不断拓展企业宣传推广平台。二是推动优质的农产品品牌资源与好的品牌策划企业对接,不断提高澄迈品牌策划宣传的专业化,进一步提高澄迈品牌的宣传和策划品味。三是强化海南元素的企业品牌的应用,避免采用生搬硬套的硬广告,通过澄迈宣传片、旅游宣传活动、主题活动、会展论坛等形式,突出澄江迈岭的地域特点和人文特色,将澄迈要素与产品品牌融合,打造高端特色农产品品牌。

(三)加大力度开展地理标志商标的培育。按照“立足一个资源优势,围绕一个产业链,抓好一件地理标志,带动一批特色 品牌”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我县行业协会和专业合作社专业性、 聚合性的优势,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扶持和培育,有组织地引导农民进行产业化、订单化、品牌化经营,实行统一农产品生产计划, 统一技术指导,统一品牌经营,建立企业加农户、契约加服务、商标加市场的利益共同体;按照“择优扶持、定向培育”的原则,实行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发展梯队,盘活农产品商标资源,对农产品商标的使用、印制、许可使用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精准指导和管理,确保农产品商标 “用得好、用的活”。

(四)重点加强示范性大型农业企业培育。有重点地培育更多的本地高端品牌和大型农业企业,加强海南品牌的影响力。对农业产业龙头企业、具有发展潜力的农民合作社、农民帮扶效益显著的企业和优势农产品企业开展细致有效的地理标志工作指导,对地理标志培育、保护实行全程跟踪指导和战略优化,形成以地理标志为主导,示范企业为核心,农产品资源为基础,农户收入增长为目标的示范企业创建新模式,树立典型,发展区域特色经济,培养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以带来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及示范辐射作用。

(五)营造公平有序发展环境,保护地理标志资源。随着机构改革工作及示范区工作的不断推进,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执法队伍建设,打造一支高效、专业的知识产权执法队伍,对我县地理标志品牌运用、保护情况进行常态化监管,建立知识产权侵权举报协调沟通机制,加强政企协作、区域协作,指导企业提高打假的积极性和专业性,形成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好我县地理标志信誉和发展空间。

四、工作任务

(一)夯实保护制度,引领协同推进

制定《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二)健全工作体系,引领特色质量

1.健全标准体系。抓好地理标志产品标准修订。围绕“澄迈福橙”“福山咖啡”“澄迈苦丁茶”“澄迈桥头地瓜”四个地理标志产品,在现有执行标准基础上,结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制(修)订上述产品的标准,按照“有标采标、无标制标”的要求,建设完善的地理标志产品全过程的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推动澄迈县各地理标志产品地方标准的发布和实施。(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2.完善示范区质量体系,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的质量和特色。积极引导企业开展ISO、绿色、有机、无公害认证,推进产品生产、加工标准化发展;引导企业申报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逐步完善溯源制度,建立从产品生产到销售的信息网络和内部局域网络,对产品进行安全追溯。完善检验检测体系和质 量管理体系,全面加强质量管理。(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三)加大保护力度,引领水平提升

抓好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监管体系建设。完善地理专用标志规范使用,指导企业等及时申请地理专用标志使用。强化标准执行和开展打击冒用地理标志品牌影响品质和声誉的专项整治行动。强化标准执行的督查指导力度,确保企业严格依照标准进行生产经营,确保产品品质和品牌保护。严厉查处盗用冒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侵犯地理证明商标专用权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查处一批、警示一片,规范一区。规范地理标志产品包装制作,严厉查处违法印制专用标识标志的包装生产企业,通过专项整治,实现种植标准化、经营秩序规范化、产业发展长效化,为澄迈农业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综合执法局、

县市监局)

(四)实施品牌战略,加强宣传交流

1.规范品牌形象。制定上述地理标志品牌视觉体系建设,梳理品牌故事,优化产品包装和宣传材料。支持研究探索地理标 志品牌运营,强化品牌研究、品牌设计、品牌定位和品牌沟通,构建完善地理标志品牌经营管理体系。深挖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价值和历史人文故事,打通市场调研、产品开发、商标注册、品牌 策划推广等链条,集中力量、精耕细作、量身塑造品牌形象,彰显品牌价值。(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市监局)

2.扩大品牌效应。组织企业开展各种形式的产品展示、推介会,组织企业参与国内外产品交流,采取多种方式,加大澄迈地理标志产品的推介力度,进一步扩大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注 重对区域品牌的保护、开发和提升,重点支持各产品行业协会对地理标志品牌的保护、扶持、宣传推广和应用力度,提升品牌的影响力和竞争力。(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3.开展地理标志宣传培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政策宣贯和 舆论引导,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进企业、进市场、进社区、进学校、进网络等活动,不断提升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保护意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县市监局)

4.加强品牌宣传。组织采编从历史文化、工艺特色、产品质量等全方位展示澄迈地理标志产品魅力的文字、图片和视频材料,通过传统媒体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进行大力宣传。广泛开展特色产品品牌和知名企业的宣传,引导企业开展品牌宣传、群众参与品牌传播工作当中,营造政府重视品牌、企业打造品牌、人人关注品牌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

(五)加强合作共赢,引领市场开拓

建立澄迈地理标志产品保护涉外制度,参与地理标志产品的国际合作,利用各类平台及项目,继续拓展海外市场,加快澄迈地理标志产品走出海外。(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

 

(六)实施管理提升战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责任

1.健全企业质量管理体系。创新监管模式,有针对性的组织企业进行质量技术管理培训,在企业中积极推广国内外先进管理经验和管理办法,加强质量控制环节管理和创新优化,规范生产流程和工艺规程。引导企业完善符合本企业实际的产品质量管理领导组织机构,配齐配强产品质检队伍,形成满足本企业产品质量管理需求的工作体系。提升产品质量,发挥行业自律、企业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市监局)

2.加强区域质量监管。加大质量监督抽查力度,提高抽查 的频次和覆盖面,加强对各地理标志产品的质量监管;加强质量风险规律研究,完善质量预警机制。依法查处市场上产品标识中违反国家强制性标准、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行为。保持打击假冒伪劣产品的高压态势,严厉查处质量违法案件,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

(七)实施服务兴业战略,切实营造企业良好发展环境

1. 引导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通过制订行业规范,落实行业管理措施,规范行业竞争行为;针对低质低价、无序竞争的状态,制订各地理标志产品行业自律协议;引导行业内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推广“三品一标”等标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规范企业经营行为,避免恶性竞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市监局、各产品行业协会)

2. 强化舆论监督。建立和完善产品质量 “黑名单”制度,加大对不合格产品和质量诚信较差企业的曝光力度,提升社会监督效能,改善企业主体责任及诚信意识。加强舆情监控和处置,密切关注各方有关我县地理标志产品方面的报道,及时进行分析筛理,对可能引起重大影响的,及时协调处置。(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市监局局、县融媒体中心、网信办)

 

( 八)打造公共服务平台,聚集服务资源

1.搭建地理标志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地理标志公共服务能力,汇聚地理标志信息资源和优质服务资源,搭建供需对接和服务共享平台。平台汇集地理标志知识培训、产品推介、供需对接、维权服务、政策发布、标准汇集、备案信息检索、溯源查询等功能。(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市监局)

2.建设澄迈县地理标志官方公众号和视频号,展示产品品牌形象,记录品牌建设,传播生产技术,共享销售信息,开展品牌宣传推广。(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

(九)强化产学研合作,加快技术创新

1.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力度,加快科技创新,改进生产加工技术,引进先进设备;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大中型企业的科技协作,发展科技生产联合体企业,共建研发平台;创建升级企业技术中心、实验室等创新平台。鼓励企业开发新产品、新品种,加大产品开发设计力度,研发核心产品,打造自身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县工信科局)

2.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鼓励引导具备技术实力的企业申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企业的自主研发能力,增强创新能力,发挥企业在行业中的创新引领作用,推动产业的创新发展。(责任单位:县工信科局)

 

五、进度安排

( 一 )2022年3月

制定出台《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用标志的规范使用。

( 二)2022年3月--2022年12月

发布和实施各地理标志产品标准,加快地理标志产品产业升级,指导和鼓励企业走标准化、规模化、产业化经营之路,促进特色农产品产业做大做强。打造品牌形象,完善匹配管理机制,组织开展品牌宣传工作。

(三)2023年1月--2023年12月。

在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加强示范区公共服务水平。提供地理标志产品信息查询窗口,将已登记注册的地理标志产品汇总、公布,为经营者提供生产管理技术规程、相关法律法规、品牌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咨询服务,向消费者介绍地理标志产品的鉴别方法、维权途径等知识。强化产学研合作,引导企业提高生产加工技术,提升质量管理水平。

(四)2024 年 1 月--2024 年 10 月。逐步建立政府主导、产业部门和行业协会自律、监管部门监督的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地 理标志产品合作组织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中的作用。建立行业内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行业自律机制,在行业协会章程中明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专门机构,负责地理标志产品的统一管理、统一维权等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科局、县商务局、县财政局、县综合执法局、县市监局、县融媒体中心、县网信办等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澄迈县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 范区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市监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相关事宜,确保各项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进。

(二)加强宣传营销。
各相关部门要拓宽宣传渠道,利用报 刊、电视、网络、广播等多种平台,普及地理标志产品的有关知识。强化品牌营销,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积极举办产品展销、网上交易等多种营销活动,大力开发配套延伸产品,加快在大型超市、旅游景点、机场、火车站等公共场所设立地理标志产品专柜,切实提高澄迈县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知名度和美誉度。
(三)加强资金保障。
县财政部门要加大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示范区创建投入,划拨创建示范区专项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支持,确保创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示范区工作顺利开展。
(四)加强行业协会建设。
充分发挥各产品行业协会“桥梁、自律、维权、服务”的功能,及时将有关政策措施传达到企业,并在行业内营造创新创业、做大做强的良好氛围,推动产业提质增效,转型升级。(五)健全考核体系。
在已开展的双打考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考核基础上,建立导向明确、重点突出的常态化地理标志信息统计制度,为密切掌握示范区情况,开展分类指导和工作考核提供支撑;修订管理办法、完善考核指标,进一步加强工作进展情况年度考核,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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